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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(第二批)

日期:2018/4/9 9:28:44 点击:1662

    为发挥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优势,天津大学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自2013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。
  联合培养生在学期间,实行双导师制,课程学习阶段在天津大学完成,毕业论文阶段在第一导师所在单位(国家海洋技术中心)完成。2018年联合培养继续招生,拟在081500水利工程专业港口、海岸及近海工程研究方向、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、0707Z1海洋技术、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4名,现将招生复试方案发布如下:
一、报名
  1、报名条件:2018年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线要求。
  2、报名时间:2018年3月23日-26日(截至中午12:00)
  3、报名方式:发送报名邮件至rsc6950@vip.126.com,主题请注明“报名-报考专业-姓名-毕业院校-准考证号”,邮件中应包含个人简历及初试信息。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将在3月26日下午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发送复试通知,请收到复试通知考生于3月26日17:00前进行邮件确认,主题请注明“复试确认-姓名-报考专业-准考证号”。
  4、说明: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复试人选,具有良好数、理基础的考生,211、985院校考生优先。
二、复试
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参照《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办法》进行,复试考生须按照该办法时间安排及要求,自行完成除综合面试外的其他流程(资格审查、体检、缴费等),专业能力考核将在面试中完成。
  1、面试时间:2017年3月27日下午14:00
  2、面试地点: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综合实验楼三楼会议室
  请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及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。
三、联系方式:
  天津大学研招办:022-27406405、27404743
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人事处:022-27536950
  欢迎报考!
  天津大学
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